关于自由软件和通用公共许可证(GPL)

    当一个人听到“free software”这个字眼的时候,也许最先想到的会是“免费”。尽管大多数情况下这是真的,“free software”作为自由软件基金会(Free Software Foundation,GNU的发起者和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创造者)使用的术语,取的是其“自由(free)”的含义,而非“免费(no cost)”的意思。这种含义下的“free software”指的是你可以不受限制地自由使用、复制、修改和再次分发的软件,即“自由软件”。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大多数商业软件的许可证,只允许将该软件安装在一台电脑上,不允许复制该软件,而且永远也见不到该软件的源代码。自由软件给了最终用户难以想象的自由。由于源代码可以在任何地方取得,找到和修复bug的机会也多了很多。

    当一个程序采用GNU通用公共许可证(GPL)时:

    • 你有权将该程序用于任何目的。

    • 你有权修改该程序,并取得其源代码。

    • 你有权改进该程序,并发布你自己的版本。

    作为以上权利的代价,你在发布一个采用GPL的程序时需要负一些责任,这些责任是为了保护你和他人的自由:

    • 你必须随程序提供一份GPL的副本,以便接收者能了解他在该许可证下的权利。

    • 你不能给该程序使用超出GPL条款的许可证。(不能把一个采用GPL的程序变成私有产品)。

    若要了解关于GPL的更多信息,请访问 GNU项目网站

    Note

    GPL 只是针对Blender的软件部分, 不包括 用户借其创作的艺术作品; 更多的使用条款请看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