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是下列之一:

attr(可选) 声明符 ;
attr (C++11 起) - 任意数量的序列
声明符 - 函数声明符。
  • 此声明必须声明构造函数、析构函数或用户定义的类型转换函数。它只能用作、显式特化或显式实例化的一部分。
  • 块声明(能出现于中的声明),它可以是下列之一:

简单声明是引入、创建并可选地初始化一个或数个标识符(典型地为变量)的语句。

声明说明符序列 初始化声明符列表(可选) ; (1)
attr 声明说明符序列 初始化声明符列表; (2)
attr (C++11 起) - 任何数量属性的序列
声明说明符序列(decl-specifier-seq) - 说明符(specifier)的序列(见下文)。
初始化声明符列表(init-declarator-list) - 带可选的初始化器(initializer)声明符(declarator)的逗号分隔列表。 初始化声明符列表 在声明具名的 class/struct/union 或具名枚举时是可选的

亦为简单声明。 (C++17 起)

声明说明符(声明说明符序列)是下列以空白分隔的说明符的序列,顺序任意:

  • typedef 说明符。若存在,则整个声明是 ,且每个声明符引入一个新的类型名,而非对象或函数。
  • 函数说明符(inline、、explicit),仅在中允许使用。
  • friend 说明符允许在类和函数声明中使用。


- 说明符,只允许在变量定义,函数及函数模板声明,以及具有字面类型的静态数据成员的声明中使用。
(C++11 起)


- consteval 说明符,只允许在函数和函数模板声明中使用。
- 说明符,只允许在拥有静态或线程存储期的变量声明中使用。一个 声明说明符序列 中至多允许出现 constexprconstevalconstinit 说明符中的一者。
(C++20 起)
  • 存储类说明符(、static、 (C++11 起)、extern、)。仅允许使用一个存储类说明符,但 thread_local 可以与 externstatic 一同出现。
  • 类型说明符(类型说明符序列),指名一个类型的说明符的序列。声明所引入的每个实体均为此类型,可选地为声明符所修饰(见下文)。这个说明符序列也被类型标识(type-id)所用。唯有下列说明符是 类型说明符序列 的一部分,顺序任意:


-
-
-
- decltype 说明符
(C++11 起)
      • 先前声明过的类名(可选地)
      • 先前声明过的枚举名(可选地有限定
      • 带模板实参的模板名(可选地,可选地用 template 消歧义符


-
-
- 无模板实参的模板名(可选地):参阅类模板实参推导
(C++17 起)
      • 关键词 class、 或 union,后随先前已定义为 、structunion 名的标识符(可选地)。
      • 关键词 class、 或 union,后随带模板实参的、先前已定义为类模板名字的模板名(可选地,可选地用 template 消歧义符)。
      • 关键词 后随先前已定义为枚举名的标识符(可选地有限定)。
    • cv 限定符
  • 每个 声明说明符序列 中只允许一个类型说明符,但有以下例外:
    • const 能与自身外的任何类型说明符组合。
    • volatile 能与自身外的任何类型说明符组合。
    • signedunsigned 能与 charlongshortint 组合。
    • shortlong 能与 int 组合。

可出现于 声明说明符序列 中,该情况下它们应用于其之前的说明符所确定的类型。


声明说明符序列 中仅有的允许两次出现的说明符是 long(可出现两次)。所有其他重复,例如 const static const 或 均为错误。
(C++17 起)

初始化声明符列表(init-declarator-list)是一或多个 初始化声明符(init-declarator) 的逗号分隔列表,它拥有下列语法:

声明符 初始化器(可选) (1)
声明符 requires-子句 (2) (C++20 起)
声明符(declarator) - 声明符
初始化器(initializer) - 可选的初始化器(除非在必要的场合,例如初始化引用或 const 对象时)。细节见初始化
requires-子句(C++20) - ,向函数声明添加

初始化声明符序列 S D1, D2, D3; 中的每个 初始化声明符,均按照如同它是拥有相同说明符的孤立声明来处理:S D1; S D2; S D3;。

声明符 是下列之一:

无限定标识 attr(可选) (1)
有限定标识 attr(可选) (2)
标识符 attr(可选) (3) (C++11 起)
attr(可选) cv(可选) 声明符 (4)
嵌套名说明符 attr(可选) cv(可选) 声明符 (5)
& attr(可选) 声明符 (6)
&& attr(可选) 声明符 (7) (C++11 起)
noptr-声明符 [ constexpr(可选) ] attr(可选) (8)
noptr-声明符 ( 形参列表 ) cv(可选) ref(可选) 异常说明(可选) attr(可选) (9)

1) 所声明的名称

2) 使用(有限定标识)定义或重声明先前声明的命名空间成员或的声明符。

3) 形参包,仅出现于中。

4) 指针声明符:声明 S * D; 将 D 声明为指向 声明说明符序列 所确定的类型 S 的指针。

5) :声明 S C::* D; 将 D 声明为指向 C 中的类型为 声明说明符序列 所确定的类型 S 的成员的指针。嵌套名说明符 为名字和作用域解析运算符 :: 的序列

6) :声明 S & D; 将 D 声明为到 声明说明符序列 所确定的类型 S 的左值引用。

8) 数组声明符。noptr-声明符 为任何合法声明符,但若它以 *、& 或 && 起始,则必须用括号环绕它。

9) 。noptr-声明符 为任何合法声明符,但若它以 *、& 或 && 起始,则必须用括号环绕它。注意最外层函数声明符可以可选的尾随返回类型结尾。

所有情况下,attr 均为可选的属性的序列。当其紧跟标识符之后出现时,它应用于所声明的对象。

cv 是 限定符的序列,其中任一限定符在序列中至多出现一次。

块声明出现在代码块内,而当声明中引入的标识符之前已在某个外层代码块中声明时,该代码块的剩余部分中。

若声明引入具有自动存储期的变量,则它在执行其声明语句时初始化。退出代码块时,所有声明于该块中的自动变量被以其初始化顺序的相反顺序销毁(无关乎如何退出代码块:通过异常、 或抵达其结尾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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