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计模式这个术语是上个世纪90年代由Erich Gamma、Richard Helm、Raplh Johnson和Jonhn Vlissides四个人总结提炼出来的,并且写了一本的书。这四人也被称为四人帮(GoF)。

    为什么要使用设计模式?根本原因还是软件开发要实现可维护、可扩展,就必须尽量复用代码,并且降低代码的耦合度。设计模式主要是基于OOP编程提炼的,它基于以下几个原则:

    里氏替换原则是Barbara Liskov提出的,这是一种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,即如果我们调用一个父类的方法可以成功,那么替换成子类调用也应该完全可以运行。

    设计模式把一些常用的设计思想提炼出一个个模式,然后给每个模式命名,这样在使用的时候更方便交流。GoF把23个常用模式分为创建型模式、结构型模式和行为型模式三类,我们后续会一一讲解。

    设计模式 - 图2